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 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0〕111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等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要同时落实好上述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责任,此次批复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28个省、市(区域),试点进入深化阶段,新增的中西部城市大多是区域中心城市, 同时,创新政策手段。